企业内训方案包

建筑业企业财税风险管控实务与稽查应对

“财税信息化+金三再升级”下建筑业企业财税风险管控实务与稽查应对课程大纲课程背景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quan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适合谁

企业大学、总裁班或培训机构学员(迁移摘要)

解决什么

“财税信息化+金三再升级”下建筑业企业财税风险管控实务与稽查应对课程大纲课程背景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quan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教学方式

以内训、公开课或总裁班交付。档期与参考课酬需顾问确认。
作者 旧站迁移 · 更新于 2026年11月6日

企业内训方案包 · 时长待确认 · 讲师 京师堂课程库(迁移课程归档)

适合对象:企业大学、总裁班或培训机构学员(迁移摘要)

课程详情 “财税信息化+金三再升级”下建筑业企业财税风险管控实务与稽查应对 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quan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建筑等行业营改增实施细则正式公布,5月1日将quan面实施。2017年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1号,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建筑业quan面实行“营改增”,不仅影响公司财务指标,更为重要的是将对公司管理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营改增”将给建筑业的企业组织架构、营销模式、集中采购、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合同涉税、信息系统等带来重大影响和挑战。   2018年2月27日,税总函〔2018〕94号明确从2018年3月1日调整为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全国增值税纳税人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   尤其对申报比对结果不相符的申报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异常处理岗核实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处理。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2018年3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税总发【2018】32号文,全国将从5月1日开始税务机关实现税务与财务系统的链接功能,直接从财务系统取数。2017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0号国家税务总局【2017】10号公告明确,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系统嵌入200多项风险点进行风险提示。2018年4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财会【2018】9号文件。宣布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正式开始,财税人员稍不留神就会上“黑名单”,不但记录档案,还会被吊销专业技术资格。   金税三期优化版正式上线,国地税共享一个税收征管系统,金三新系统实现了由税务总局到基层国、地税税务机关的网络直通。税务管控理念和业务处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升级。金税三期是税务部门实现征管信息化、提高征管质效的系统工具,是国家税务利用大数据理念对税收征管进行信息管控的重要举措。金税三期上线的目标是对企业实现360度quan方位的信息收集,企业实时处于税务机关的全程监控之中。   本课程系统梳理并解读建筑业企业2018年主要财税系列新政新规涉及财税实务以及金税三期再升级下的税务稽查新形势和应对方案。帮助建筑业企业财税人员树立财税风险管控意识,指导建筑业企业财税人员设计财税内控流程,加大建筑业企业财税管控力度,顺利完成本年度主要财税风险管理和控制。 课程收益   1、从税收政策角度,深入解读与建筑业企业实务相关的新税收政策;   2、从发票管理角度,帮助建筑业企业梳理发票主要涉税风险点,引导学员制定切合企业实际的发票管理制度;   3、从会计核算角度,详细解读建筑业增值税和会计准则zui新核算实务;   4、从纳税申报角度,深入讲解建筑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主要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技巧和实务;   5、从税务稽查和内部控制设计角度,指导建筑业企业识别财税风险、评估财税风险,制定建筑业风险管理流程,应对财税风险; 授课对象

迁移口径。参考课酬需顾问报价。

大纲

课程详情 “财税信息化+金三再升级”下建筑业企业财税风险管控实务与稽查应对 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quan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建筑等行业营改增实施细则正式公布,5月1日将quan面实施。2017年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1号,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建筑业quan面实行“营改增”,不仅影响公司财务指标,更为重要的是将对公司管理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营改增”将给建筑业的企业组织架构、营销模式、集中采购、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合同涉税、信息系统等带来重大影响和挑战。   2018年2月27日,税总函〔2018〕94号明确从2018年3月1日调整为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全国增值税纳税人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   尤其对申报比对结果不相符的申报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异常处理岗核实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处理。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2018年3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税总发【2018】32号文,全国将从5月1日开始税务机关实现税务与财务系统的链接功能,直接从财务系统取数。2017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0号国家税务总局【2017】10号公告明确,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系统嵌入200多项风险点进行风险提示。2018年4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财会【2018】9号文件。宣布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正式开始,财税人员稍不留神就会上“黑名单”,不但记录档案,还会被吊销专业技术资格。   金税三期优化版正式上线,国地税共享一个税收征管系统,金三新系统实现了由税务总局到基层国、地税税务机关的网络直通。税务管控理念和业务处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升级。金税三期是税务部门实现征管信息化、提高征管质效的系统工具,是国家税务利用大数据理念对税收征管进行信息管控的重要举措。金税三期上线的目标是对企业实现360度quan方位的信息收集,企业实时处于税务机关的全程监控之中。   本课程系统梳理并解读建筑业企业2018年主要财税系列新政新规涉及财税实务以及金税三期再升级下的税务稽查新形势和应对方案。帮助建筑业企业财税人员树立财税风险管控意识,指导建筑业企业财税人员设计财税内控流程,加大建筑业企业财税管控力度,顺利完成本年度主要财税风险管理和控制。 课程收益   1、从税收政策角度,深入解读与建筑业企业实务相关的新税收政策;   2、从发票管理角度,帮助建筑业企业梳理发票主要涉税风险点,引导学员制定切合企业实际的发票管理制度;   3、从会计核算角度,详细解读建筑业增值税和会计准则zui新核算实务;   4、从纳税申报角度,深入讲解建筑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主要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技巧和实务;   5、从税务稽查和内部控制设计角度,指导建筑业企业识别财税风险、评估财税风险,制定建筑业风险管理流程,应对财税风险; 授课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采购经理、经营、预算、造价、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相关财务人员。 课程大纲 第壹部分建筑业企业业务财务融he环境下主要涉税风险   1、建筑业企业生存环境及主要风险来源;   2、增值税下建筑业企业销项侧和进项侧的各类主要财税风险点;   3、建筑业企业所得税下收入侧和费用侧的各类主要财税风险点;   4、建筑业企业自身财税主要风险点管理及控制;   5、新财税环境下建筑业税务稽查涉税风险点及管控   6、建筑业企业财税风险与内部控制案例分享及探讨; 第贰部分建筑业企业发票涉税实务管理与风险应对   1、新税收政策下对各类发票管理的主要措施;   2、建筑业企业发票管理实务与风险点梳理;   3、建筑业企业发票开具实务与风险管理;   4、建筑业企业发票的取得管理实务与风险控制;   5、建筑业企业发票传递管理实务与风险控制;   6、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发票管理涉税风险与管控;   7、建筑业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主要措施; 第三部分建筑业zui新财税政策梳理和主要政策深度解读及疑难问题处理   1、2018年企业zui新税收政策梳理;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主要新政策深度解读与疑难问题处理;   (1)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quan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简称“2016年36号文”四个附件 );   (2)2016年 3月31 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3)2016年 4月 19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quan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4)2016年 5月 6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5)2016年7月6日,税总发【2016】106号《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6)2016年7月23日,财税【2016】74号《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   (7)2016年 8月 18 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8)2016年 11 月 4 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   (9)2016年 12 月 21 日, 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10)2017年4 月20 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11)2017年 7月 11日,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12)2017年9月15日,税总发【2017】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13)2017年 11月 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   (14)其他;   3、建筑业跨境业务主要相关政策深度解读与疑难问题处理;   4、建筑业企业所得税zui新主要相关政策深度解读与疑难处理;   5、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规范与主要核算疑难问题处理;   6、其他; 第四部分: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的影响与应对   1、“营改增”对建筑业整体影响及经济效应分析;   2、“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具体影响:   (1)“营改增”对建筑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2)“营改增”对建筑业成本项目的影响;   (3)“营改增”对建筑业采购工作的影响;   (4)“营改增”对建筑业合同管理的影响;   (5)“营改增”对建筑业计划工作的影响;   (6)“营改增”对建筑业物资管理的影响;   (7)“营改增”对建筑业现金流的影响;   (8)“营改增”对建筑业发票工作的影响;   (9)“营改增”对建筑业现有管理模式的影响;   (10)“营改增”对招投标工作以及企业内部定额的影响;   (11)“营改增”对挂靠、资质共享等经营模式的影响; 第五部分增值税“票表税”比对新政下建筑业企业涉税实务与风险应对   1、“营改增+金税三期”下增值税9张纳税申报表结构分析;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四)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迁移口径,课程类型待复核。参考课酬需顾问报价。